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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黄瑞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来源: 泰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执行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助理王成钧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春节前,王成钧利用工作便利,先后收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折合19.12万元。王成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王成钧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岱岳区夏张镇杨家坡村原党支部书记田瑞军借婚庆之机敛财问题。2019年9月,田瑞军借其子婚宴之机,违规收受部分村干部和村民所送礼金共计1.106万元。2020年10月,田瑞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取礼金予以退回。

肥城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刘太锋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4月、5月,刘太锋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先后3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注共计800元的汽油,且在组织核查初期,未如实说明情况。2021年8月,刘太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东平县斑鸠店镇财经服务中心副主任侯家太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11月23日,侯家太开展工作期间,中午接受村干部安排的宴请并饮酒。2020年12月,侯家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时刻自重自省、慎始慎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一步不松、半寸不让,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