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能源集团近期召开的系列会议精神,眼睛向内深挖潜,面向市场多创效,牢牢把握创效导向,旗帜鲜明地鼓励和激励创效,充分调动外出创效的积极性,立足当前完成全年目标。近日,集团公司出台《2023年全面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补充规定(试行)》,鼓励各单位广开创效渠道,积极外出创效增收,提升集团公司转型发展质量。
在肥矿集团内部单位收入结算以及原有固定业务范围和客户之外,通过开拓市场、承揽业务、扩大服务等工作措施增加集团公司外部创效收入。新开拓业务范围涵盖矿用支护用品、维修、租赁业务;储配煤基地煤炭贸易加工业务;转供电、电力设施承装承修、租赁业务;租赁招商合作业务;疗养、餐饮服务等多个方面。
创效增收激励按照8-12月创效边际利润分权属单位、项目团队按照超额累进比例核增绩效工资,由责任单位自主分配。未实现回款的不予激励,产生逾期账款的按照考核办法和目标责任书进行处罚。外出创效核增绩效工资不影响各基层单位利润指标。
考核分配要求权属单位激励基层领导班子分配占比不得高于按照本规定提取绩效工资总额的30%,其他人员按照贡献大小分配,充分体现精准激励要求。月度由各责任单位提出核增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资料,相关部室进行审核,并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纳入月度绩效考核报告落实。